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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

耸人听闻的事实。折翼的蝴蝶。没有明日的马来西亚

昨日在学校图书馆看了报纸,
从《星洲日报》的副刊中看到了一篇报导。
内容大意是:


某位14岁女生与一班同学外出,
却被两位同班男同学及一些别校的男同学设计、迷奸。
事后该位女生狼狈离开,
并且忍痛守口如瓶,
不愿再惹起任何事端。


她想逃离,想遗忘,
但人家却不见得肯大发慈悲,
第二天加害者竟成了胜利者,
留言漫天乱飞,
平日的身边人不仅不分青红皂白,耳聋眼瞎,
还帮衬着加害者继续加害于她。


事情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,
也无法再想其父母隐瞒了,
受害者母亲到学校希望校长主持正义,
不仅吃了闭门羹,
还被要求转校。


去了医院检查,
报了警备了案,
却被施加心理压力说报了警要追究的话就得上法庭。
年轻的折翼蝴蝶虽然愿意承担着本不是她应该承担的罪过,但依然坚强的扛了下来。
警方却不愿搭理,
把她推给了福利部。
然而福利部也音讯全无,
那几个无耻之徒却依然嚣张。
受害者却得躲在阴暗的角落永不见天日。


看了这篇报导,
心里真是千丝万缕,无言以对,无语问苍天啊!


其实现在说什么也无济于事啦!
事情已经发生了,伤害也已经造成了,


令人心寒的是,
落井下石的人,竟然比义愤填膺的人多很多。
该执法的,该伸张正义的,也变成缩头乌龟,不知道缩到哪里去了。
受害者依然在承受不懂几度伤害,
加害者不仅逍遥法外,还可以乘胜追击,继续物色下一个受害者。


很感谢《星洲日报》揭露了如此耸人听闻的事实,
但是仅仅泄露有这件事情是不足够的,
因为受害者依然还在阴霾中走不出来,
加害者依然的不到他们应得的惩罚,
不明是非者依然不明是非黑白,
校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与责任,
就连警方,福利部也没有做到他们该做的事,
法律也没有起到作用。


该篇报道绝不仅仅只是表露了,
一个求助无门的受害者事件,
而是泄露了我们社会的病态,
泄露了执法人员漠视法律。
(马来西亚法律:凡是与16岁以下既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者一律被告强奸)



为人师长不仅无法明辨是非,主持公道,深入调查,还受害清白。
 还推卸责任,成为加害者的帮凶。


有些民众不仅不懂得是非黑白,
还处处伤口里撒盐,
比聋子瞎子,
更加耳聋眼瞎。


执法机构处事不积极,
只想敷衍了事,蒙混过关, 
毫无责任感、正义感可言。


由此可见,
我们马来西亚,
有老师等于没老师,
有警察等于没警察,
有法律也等于没法律呀!


还望这个可怕的事实被揭发后,
能够真正引起大众的正视,
能够让原本应该执法的人执法,
让原本应该为此事负责的人负责,
让原本应该像个校长却有负于该职责的校长滚蛋。


马来西亚即使真的师资不足,
也不能让此等败类滥竽充数,
教坏误导我们国家的未来栋梁。


希望这篇报道真的能够起到媒体真正的作用,
不仅是向世人泄露事实,
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,并且让人们正视它、处理它、解决它!
找出真相,
还清白者一个清白,
还公道者一个公道,
让应该遭天谴的人的到他们应得报应,
让应该动起来的机构执行他们应该执行的职务。


如果不是,
这绝对不仅仅是个“耸人听闻的事实”,
也绝对不仅仅是个“折翼蝴蝶的悲惨故事”,
而是“没有明日的马来西亚的其中一单冤案”啊!